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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 刘在刚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集中回答了进入新发展阶段之后,中国如何应对“世界大变局”、如何顺应“发展大趋势”、如何谋划“现代化国家建设大蓝图”、如何推进“中华民族复兴大梦想”,描绘了一幅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它上承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达成,下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所谓新发展阶段,既是未来30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程,又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新征程”还是“大跨越”,都要基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为,我们要努力建设的现代化,是一个综合的、可持续的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致力于物质的现代化和精神的现代化,而且要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改变固有观念,持续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建设。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重要论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对此,十九届五中全会又再次作出强调。这表明,理论共识已经达成,问题在于实践共识。所谓实践共识,就是把世界作为大的生态系统来看待,这个生态系统就是一个大生物链,而这个大生物链由许许多多小生物链构成,这些小生物链又由许许多多物种构成,人类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物种之一,绝不能自视甚高。否则,人们就必然凌驾于自然生态之上,进而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只要彻底改变固有的落后观念,就能够达成实践共识。
  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矫正固有思维,持续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谐共生”的历史渊源。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认识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主张人因自然而生,人类发展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最初,人类认知能力有限,天然地敬畏自然,始终秉持“天人合一”的生存法则,与天地万物和谐相处。随着生产力水平提升,人们自以为可以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结果导致了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历史和现实均表明,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我们必须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升华固有理念,持续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是一种顺应人类和自然发展规律、体现新的时代特征的生活态度。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落脚到每一个个体来讲,就是要从改变生活细节开始,积极养成低碳生活的好习惯。实践表明,要实现低碳生活,首先必须彻底升华固有理念。一方面,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反对铺张浪费;另一方面,要明白资源的共有性。自然资源是人类共有的,绝不是哪一人、哪一家、哪一国的私有财产,珍惜、爱护地球上的资源,就是珍惜爱护人类自己。有了这样的认识,人们才会更加注重环境问题,低碳生活才会成为习惯。如此一来,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有了坚实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真正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党校教研部主任、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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