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文章内容

检察监督打“假”,为企挽损800万元

区检察院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记者 李宛遥 报道
  本报讯 “多亏了检察官公正司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的企业保住了!”日前,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向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公正司法的感激之情。
  李某是新区的一位民营企业家,名下经营4家公司。2015年10月起,因资金周转,李某向赵某举债高利贷,并将一家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抵押给赵某。之后,李某为向银行续贷,请求赵某解押,赵某为将其高额利息合法化并减少其在法院的诉讼数量,提出找第三人孙某“平账”。李某无奈同意,重新签署一份80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以三人8次循环转账100万元的方式形成李某欠孙某800万元的债务。后来,李某在无法按月足额还付利息的情况下,又被迫配合赵某、孙某到法院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不久之后,孙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公司厂房、办公楼被查封,面临被拍卖的后果。在企业经营遭受重创、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李某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寻求帮助。
  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对赵某、孙某的行为进行刑事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嫌虚假诉讼,遂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民事检察部门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经全面审查和分析后,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涉案司法确认裁定的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内容,撤销原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
  该案是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力捍卫司法公正的缩影,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