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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联动,筑牢监管“防火墙”

  □记者 李宛遥 报道
  本报讯 “我们企业为什么会出现在预警名单中?”日前,甲公司负责人王某在为公司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时,被告知因该公司出现在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发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预警企业名单中,而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王某随即打电话向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进行咨询。
  “贵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受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结清社会保险费用的,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办案检察官答复王某。随后,办案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王某随后主动办理了参保登记,及时为职工补缴了所欠社保费用。
  该案是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变更、注销行为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应用的一个缩影。
  在该机制中,新区四部门共同建立了“联动监管机制”,由人社部门每周一次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作出工伤认定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名单报送检察机关和行政审批、市场监管部门。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待遇、未履行行政处罚义务以及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等行为,将及时向上述部门发送预警函,相关主管部门在办理企业变更、注销、撤销过程中加强审查义务,对预警函名单上的企业从严审查,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合力守护企业健康发展和国家基金安全。
  “检察机关通过以‘我管’促‘都管’的能动履职,推动四部门综合运用大数据信息互联共治,目前已为131家企业加装了监督管理‘防火墙’,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区检察院检察长盛瑞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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