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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出台《意见》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依托港口优势打造国际航运枢纽

◆到2020年,力争集装箱航线总数超过200条,港口吞吐量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2000万标准箱,海洋交通运输业产值800亿元,航运服务业产值300亿元

本报讯 新区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新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依托前湾港和董家口港两个优质大港,打造国际航运枢纽,形成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以及金融服务体系相互融合的格局。到2020年,力争集装箱航线总数超过200条,港口吞吐量力争达到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2000万标准箱,海洋交通运输业产值达800亿元,航运服务业产值达300亿元。

《意见》提出,新区将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中心、多式联运中心、高端航运服务中心、航运金融中心、产业集聚中心。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的联动,形成辐射中西部、面向全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规范化、智能化航运中心。到2020年,新区将初步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交易活跃、国际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国际航运物流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意见》同时明确扶持政策。对新引进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航运业企业,经认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满足入驻国际航运中心大厦条件的航运业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和办公人员数量,提供不超过500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用房,并给予三年租赁费100%补贴;对新引进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航运业企业,自注册运营第一个完整年度起三年内,区级实得财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全部予以奖励;对首次成长为规上(限上)的航运企业,纳统成功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外贸类企业在航运中心集聚,按照实际需求和办公人员数量,提供不超过500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用房,并给予三年租赁费100%补贴;自注册运营第一个完整年度起三年内,区级实得财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的50%予以奖励。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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