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电商法》聚焦十大关键词

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其中,针对商家普遍关注的登记、税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搭售、大数据杀熟现象,央视曝光的刷单内幕,呼声日益高涨的平台安全责任以及ofo、途歌退押金事件等都作了明文规定。

关键词一:电商纳税

长期以来,电商范围的偷税漏税的现象严重,《电商法》就税收做了框架规定,税收范围包括跨界税收、经营者普通交易税收,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内经营者,这也意味着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纳税。

关键词二:海外代购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 律师认为,《电商法》实施前,代购的利润点在于免交关税、消费税等,《电商法》明确规定后,代购要求办理主体登记及纳税问题,成本自然提高,价格预计会相应上调,其优势也会减少。同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认为,电商法的实施,对于跨境电商要求会更加严格和规范化,有利于市场良性发展。

关键词三:信誉评价

很多消费者明明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真实的评价却在评论区“消失”了。这种情况今后将会改善。电子商务法明确,不得删除评价。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关键词四:二选一

为电商促销季里获得更大的流量,有平台会对商家强制“二选一”,新法下,这一行为被禁止。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关键词五:自营标记

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上,消费者经常会看到“自营”标示。今后,这些标记必须更加明显。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关键词六:砍单

砍单,是指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并支付货款后,迟迟收不到货,甚至被电商单方面取消订单的行为,这种情况常常在十一、双十一等大促中出现。

针对这一问题,《电商法》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同时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关键词七: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已经深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电商法》规定“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等等。

关键词八:押金退还

明示押金退还方式和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规定的押金退还要及时退还……未来,押金退还的程序会更加明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关键词九:商品搭售

默认同意获取个人信息、买机票搭个“专车”接送……这样的消费场景曾无数次上演。这些互联网平台的猫腻——“默认勾选”将成为历史,消费页面应让消费者知情,并主动勾选“同意”。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关键词十:大数据杀熟

互联网的计算能力强大,它可以根据不同人的购买喜好、习惯,做出“千人千面”的页面。新法实施后,电商平台理应推出允许用户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

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据新华社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