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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公共利益保护伞

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日前,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对4名被告人销售假药行为,依法提起青岛市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损害群众食药安全的行为“亮剑”。

近年来,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锻造出了一件件优质检察产品:实行诉前“圆桌会议”,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全面落实检察建议;首次将城市公共资源保护纳入公益诉讼监督领域,立查非法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经营活动案件……成绩的背后,离不开统筹谋划与精准监督。

一体联动夯实工作基础

公益诉讼不是“独角戏”,区检察院注重加强与相关各方协调沟通,争取多方支持,努力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2017年,区检察院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互联共享。一年多来,区检察院探索与监察机关建立了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联席会议等制度,与行政机关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监督检查等机制,实现了监督刚性与良性互动的有机统一。同时,加强与区法院的经常性联系,从案件受理、庭前会议到开庭审理等各个阶段全程沟通,确保办一件成一件。

诉前程序督促依法履职

“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诉前,用最少的司法资源解决问题。”秉持这一理念,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协调沟通,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适格主体主动维权,实现诉前程序维护公益目的司法最佳状态。

为呵护绿水青山,区检察院针对有关部门在对18家采石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9份检察建议,现已修复耕地50余亩;为规范海域管理,针对有关部门将国家海域登记为集体土地的行为,发出6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落实陆域征地边界,规范征地审批程序;为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实地走访高校周边、农贸市场等40余次,调研餐饮经营点100余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

截至目前,区检察院已针对10余个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1份,其中97份已经整改落实到位,社会公益得到有效保护。

重拳出击诉讼捍卫公益

“本庭宣判,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评估费用,共计人民币40032元……”随着一声法槌落下,西海岸新区首例环保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圆满办结。

据悉,自2016年至2017年,青岛某压花模具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偷排至河中。经监测分析认定,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非法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损害了社会公益。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应该尽力弥补过错、修复受损环境。而公益诉讼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杀手锏”。

区检察院聘请有资质的专家对其污染环境造成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进行评估,出具专家意见,并据此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被告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同意履行全部诉讼请求,缴纳了全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门洪训说:“我们坚持把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办成铁案,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纠正社会面的双赢共赢多赢效果。”

滕以庆 姜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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