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山东发布“最严”开学条件

任意一项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记者 丁一 报道

本报讯 3月10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的通知,要求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核验不合格的,须在5日内完成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联合组建检查组,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工作。据了解,两份核验细则均涉及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应急处置等13大类内容。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核验不合格的,须在5日内完成整改;5日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