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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也可落户

青岛市出台十条硬核举措吸引大学生来青、留青、回青创新创业

□本报记者 张静

3月17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青岛将实施聚青行动计划,出台10条举措吸引大学生来青、留青、回青创新创业。

放宽落户有诚意

10条举措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将人才落户门槛放宽至毕业学年大学生。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为让人才“落”得安心,可谓诚意满满。例如,继续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按照博士生每人15万元、硕士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各类补贴很丰厚

更贴心的是,来青的大学生,即使没有稳定工作,也无需紧张。10条举措中,有一条就是针对这部分人群的,这些人可在全市373家见习基地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补贴。

同时,对入选“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的国内在校研究生,根据所获奖学金额度的50%给予生活补助。

此外,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性就业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按实缴社保费的2/3给予最长2年的补贴,每月最高不超500元。

保障配套超齐全

创业路上最大的“坑”大抵是经济问题,为此,西海岸给了创业人才足够的支持。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创办创业实体,办就业登记并缴社保6个月以上,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还包括细心的配套服务。在青落户的大学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档案由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注册机构同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毕业时未就业,档案由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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