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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业律师 建设法治村居

蟠龙李村率先表决通过新《村规民约》,打造中国镇街基层治理运行现代化的“青岛样板”

  □记者 梁玉鹏 报道
  本报讯 4月10日,蟠龙李村举行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新的《村规民约》,标志全镇村居的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接下来,米家庄、尹家村等首批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将全面落实“法治村居”规范化建设项目,正式实施新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及《自治章程》,实现村居治理“有法可依”,为全镇推行“法治村居”规范化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村规民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村庄法律”,是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村居基层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我镇党委、政府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对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分别制定并修改完善了160余个条款的《自治章程》和110余个条款的《村规民约》,并通过各村按照“四审四议三公开”的程序表决通过。
  “以前我们制定的村规民约里很多条款不严谨,个别地方用词不对,容易引起歧义,现在好了,专业人员给我们把关,既保证了合法合规,不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村庄的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制定了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政策,太有实用价值了。”蟠龙李村的群众对记者说。而在推行村庄法治治理过程中,镇社会治理中心通过基层村委党支部,与村党支部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座谈、随机深入老百姓家中交流、书面调查问卷调研多种形式,充分了解老百姓对村规民约的要求及村居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全面收集审查各村居组织建设、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实施状况、各村的民俗风情等治理情况。召集律师团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细化设计制作《村规民约》及各项制度的文书模板,整理汇总各项规范,形成乡村规范管理手册。乡村规范管理手册拟定完成后,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履行民主程序,以保证程序合法合规。
  为有效推进法治村居治理落地实施,我镇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的作用。在全镇通过村规民约知识竞赛、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展演等项目推广活动、专题培训、结合时政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干部主题论坛等专项及常态宣传等。将村规民约植入每一个家庭、每一位村民,让所有基层群众在学习中参与,在参与中改进,融会贯通,行有准则,从而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村居事务,加强村居自我治理,弘扬公序良俗,实现“尊法尚德、共建共享”的乡镇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打造中国镇街基层治理运行现代化的“青岛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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