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文章内容

规范决策程序,实施监督前置

泊里镇印发“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实施办法


  蓬勃发展的泊里镇。
  □记者 丁霞 通讯员 金维杰 报道
  本报讯 近日,经过反复酝酿和研究,《泊里镇“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实施办法》作为镇党委2021年度首份文件正式印发并实施。
  泊里镇是山东省新生小城市和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双试点镇”,处于董家口开发建设大前沿。近年来,泊里镇党委、政府在经济发展、征地拆迁、服务保障、人居环境、双招双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艰巨,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日益增多。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泊里镇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实施办法,充分实现党委集中领导和科学民主决策,有效规范权力阳光运行。
  《泊里镇“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经过多方征求意见、数次会议讨论制定而成,共包含决策原则、主要内容、主要程序、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五个方面,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多项内容,从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及严格执行等方面规范了决策程序。同时,为保障决策事项的贯彻执行,制定了严格的决策施行监督反馈制度,成立相应督查机构跟踪督查及进行责任追究。
  泊里镇“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在镇街工作中的率先制定实施,是镇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具体体现,更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的有效依据。能够进一步强化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为全力服务保障泊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快建设泊里新生小城市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