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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从我做起 创城人人有责

泊里镇抓实抓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


  泊里镇加大清扫频次,确保街道整洁、环境优美。
  □本报记者 丁霞

  自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始以来,泊里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召开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会议,并成立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为更好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泊里镇构建了“党政领导靠前督战,分管领导一线指挥,责任部门多点发力,文化宣传营造氛围”的创建局面,确保创建人人有责,成果惠及群众。

  高度重视,确保抓实抓细
  为全面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抓得准、干得好,泊里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召开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会议,传达学习市、区两级创建工作要求及新区创建调度会议精神,会上宣布成立“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统筹协调全镇创建工作。
  同时,泊里镇研究制定印发了《泊里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测评体系和责任分工,作出详细部署安排,要求各责任部门重点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占路经营整治、道路交通整治、公共设施维护、社区小区整治、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镇驻地排查整治等七个方面工作,确保抓实抓细,常态化保持创建成果。

  齐抓共管,工作全面铺开
  创建工作开始以来,泊里镇加大日常道路巡回保洁频次,采取高压冲洗、洗扫一体和人工配合相结合的方法,对市政道路进行门前三包、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驻地道路及周边社区环境卫生清理力度。
  “我们还在市容市貌维护方面‘精准发力’。”泊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刘成杰告诉记者,为全力解决管理盲区、管理死角问题,截至目前,泊里镇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执法车辆150余辆次,共计拆除违规户外广告9处、规范整治乱堆乱放50余家、整治占道经营48处、及时清理小广告130余处、整治高音喇叭噪声扰民6处;同时,完善日常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打造“整洁、有序、干净、优美”的城乡容貌环境。
  此外,泊里镇还对重点场所排查“各个击破”,开展校园周边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巡查密度,对校园周边商户进行摸底排查;开展文化执法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加强工地噪声、扬尘治理及运输车辆问题管理,通过下发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明白纸”、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切实要求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做好防尘抑尘工作,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规范渣土运输秩序。
  “通过社会治理网格员巡查,做到问题‘前期化解’。”泊里镇社会治理中心负责人张则波告诉记者,自4月1日至今,泊里镇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通过巡查发现门前乱堆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噪音扰民等方面问题,累计上报乱扔垃圾、墙体小广告、车辆乱停乱放、“三大堆”等各类问题879件,并通过钉钉“政务通”及时上报相关责任部门整改,现已办结728件。

  宣传先行,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群众的文明素养,目前,泊里镇已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宣传、农膜薄膜科学使用与回收政策、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通过入户走访、泊里大集等多种形式发放各类宣传彩页;同时,在社区(新村)、学校等单位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系列海报,积极引导广大单位和社区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泊里镇通过举办“周末百姓大舞台”“小戏小品演出”等活动,开展百姓理论宣讲,积极融入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相关内容,语言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多彩,呼吁辖区群众共同参与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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