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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公安分局启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活动

送头盔护安全,文明出行记心间


  活动现场,民警为电动车车主送上头盔。
  □记者 王雪
  通讯员 冯希军 报道
  本报12月2日讯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号召市民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文明出行的宣传者、遵守交通规则的践行者,今天上午,黄岛公安分局在隐珠街道双珠路社区文化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暨“送头盔 护安全”活动启动仪式。
  “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一定要戴好头盔,既安全又保暖。”黄岛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杰录将一顶崭新的头盔送到正在为电动车挂牌的市民手中并叮嘱道。现场,执勤交警方队、交运集团司机方队、代驾司机方队、头盔赞助企业方队及市民代表方队等100余人依次发出倡议和承诺。交警还通过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市民开展宣传,市民也纷纷踊跃参与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答题、电动车免费挂牌送头盔活动。
  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宋善鹏介绍,此次活动还同时在大珠山中路与双珠路、珠山南路与世纪大道、凤凰山路与东岳中路3处路口部署警力,劝阻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市民,向其免费发放头盔,为市民安全出行提供一份保障。
  据了解,此次由爱心企业赞助的头盔约有2000个,交警到路口免费发放活动将持续一周。同时,将实施“贴近群众——开展一次主题集中宣传活动”“警企联动——开展一次到路口‘送头盔 守安全’活动”“走进警营——开展一期警营开放日活动”“校园说法——安排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护航企业——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培训”“金盾社区——组织一次送安全进社区活动”,到村庄(社区)、学校、重点运输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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