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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


   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目的是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通过办案助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企业家队伍健康发展。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全国开展两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2022年4月2日,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要求聚焦选好“案”、搭好“台”、立好“规”、督促“改”、促进“治”、提升“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外资企业、新经济企业、传统制造业企业等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提升企业经营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用心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核心要义。坚持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的服务、保障型举措。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在拟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落实合规整改。企业范围包括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涉案企业、关联企业,案件既包括公司、企业等实施的单位犯罪,也包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为防止以虚假合规逃避刑事责任,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选任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严格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涉企犯罪案件,可以启动第三方机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明确;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弥补犯罪损害或者取得被害单位(人)谅解,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启动的方式是:检察机关审查适用;公安、监察等办案机关建议适用;涉案企业、个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适用。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商请管委会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和依据,并提交企业经营状况、纳税就业、技术创新、社会贡献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凝聚各方合力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区检察院牵头与1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办理合规案件1件。下一步将组建60人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开展同堂培训,建立日常联系、联合调研、信息共享、宣传培训等机制,重点围绕危害环境、重大责任事故、虚开发票等犯罪,梳理10件左右的案件开展合规试点,尽快形成规模效应,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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