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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审结首起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案件

破产审判妥善化解复杂矛盾

  □记者 李宛遥
  通讯员 刘阳阳 报道
  本报9月4日讯 记者今天从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日前顺利审结一起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发挥了破产审判妥善化解复杂矛盾的积极作用。
  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妥善化解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该院合议庭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做细做实企业资产状况调查审核工作,另一方面努力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
  期间,合议庭对涉及政府职能部门需解决的问题申请工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会商解决,对涉及企业出资事宜由该院主要负责人出面到企业沟通协调。合议庭多次召集管理人、破产企业出资人当面交流,并组织与异议债权人点对点交流,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达成一揽子妥善化解复杂矛盾的共识。
  在黄岛法院破产团队的主导下,债权人与债务人终于达成债务清偿和解协议。经债务人申请,本案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和解程序。同时,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了和解协议。经过近两年的努力,黄岛法院妥善将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债务偿还与历史遗留问题等一并解决,获得了各方主体的高度认可,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该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黄岛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据悉,该案系黄岛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案件,为此类案件的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黄岛法院将以开展“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聚焦工委(区委)决策部署,激发破产审判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及破产审判市场出清和重整救治功能,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助力新区当好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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