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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每年出资1亿元!青岛11条政策支持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发展

真金白银助力打造国内一流产业园

  □记者 董梅雪 报道
  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董家口园区)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共11条,提出将从土地保障、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支持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等方面发力,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出资1亿元,围绕化工新材料和特钢等重点产业方向,将园区打造为国内一流的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
  政策提出,将推荐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并对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的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对用地规模较大的项目实行规划预留。同时,对园区范围内符合省城镇棚户区改造认定标准的拟改造项目,按程序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通过政府专项债等方式予以支持。
  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对园区企业购买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并成功转化,或委托高校、科研机构等有偿订制研发科技成果和共性技术并实施产业化的,按照不超过实际交易额的3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支持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达3%及以上的,按照增长金额给予相应额度的增长奖励。
  制定高层次人才分类政策,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顶尖、领军、紧缺人才分别给予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顶尖和领军人才享受区内商品房购房补贴。对于引育省级以上人才的园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引进的本科及以上新就业毕业生、新晋高级技师,每月发放交通补贴。
  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发展规模。对园区内企业加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聚焦“专精特新”和民营企业发展需求,推动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构建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年内力争培育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以上,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3家以上,雏鹰企业30家以上;认定省百强企业4家以上,市百强企业25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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