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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遇车祸,法援助维权

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为受援老人挽回损失50余万元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 郭秋菊
  近日,记者从西海岸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该中心为遭遇车祸的65岁受援对象吴某开通绿色通道,争取到50余万元医疗费赔偿,解了老人一家燃眉之急。
  六旬老人突遇横祸
  亲友寻求法律援助
  2021年10月2日,吴某在泊里镇贡北路与常河店路路口驾驶电动三轮车时,被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所撞。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吴某遭受车祸后重度昏迷,住院周期长,仅一期治疗就花费24万多元,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于是吴某的亲友寻求法律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接案后,发现吴某是本市户籍65周岁的老年人,符合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即时受理的情形,当天就开通绿色通道,将案件交由山东尚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正刚承办。
  律师介入提起诉讼
  老人获赔50余万元
  徐正刚迅速介入案件,了解事故情况,帮助受援对象吴某向青岛市公安局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10万元,并向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及时提起诉讼。因吴某大脑创伤致神志迟缓、身体又多处骨折,需就精神、身体状况分别进行伤残鉴定,耗费时间长,而吴某又急需支付治疗费用,徐正刚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在2022年4月11日促成调解,按照事故责任赔偿比例为吴某争取到12万元的医疗费赔偿,以解燃眉之急。
  之后,徐正刚继续为吴某提供法律援助,先后往返吴某家中收集材料,向法院申请委托3家鉴定机构对吴某的精神状况、身体多处伤残分别进行鉴定,于2023年8月7日再次向法院起诉主张后续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023年8月21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吴某又获赔38.8万元。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结案。
  维护受援对象权益
  尽职尽责为民解忧
  车祸无情,法援有情。这起法援案件历时较长,但法援服务未断档。
  据悉,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经济困难情形的当事人或具有青岛市户籍的一二级残疾人、65岁以上老年人(免于提交困难证明),在主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赔偿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法援申请“容缺受理”,即办即走或限时办结;在案件指派环节,精心安排经验丰富、有耐心、责任心强的承办人员或者提供“点援”服务,允许受援对象自主选择已建立信赖关系的承办人员;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导承办人员尽快推动诉讼程序,尽职尽责最大程度争取和维护受援对象合法权益。
  据“法援在线”统计,自2021年2月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163起交通事故(含损害赔偿)法援案件,为受援对象挽回损失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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