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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启动

新区范围内拟选定三处区域设置采矿权,其余区域纳入限采区或保护区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黄岛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获悉,为合理利用和依法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土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新区启动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工作。

据了解,第三轮《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新区发展规划相衔接,统一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根据要求,第三轮《规划》将坚持开发保护并重的原则,保护为主、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矿产资源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保障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 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

结合新区正在开展的山体生态保护工作,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将突出规划先行、保护优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扩大山体生态保护面积。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需要,拟在东部、中部和西部科学选定三处独立山丘、丘陵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开采后易于恢复治理的区域集中设置采矿权,其余区域均要纳入限采区或保护区。涉及矿产

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如林业、水利、旅游等部门在编制本行业规划时,均应统筹与《规划》相衔接。

根据统一部署,预计今年7月底前完成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级规划报批工作。(张炜伟 肖长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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