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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区域评估政府“买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全国28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供各地区、各部门交流互鉴,江苏省的区域评估改革名列其中。通报指出,江苏省在开发区统一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区域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开发区内项目共享使用,节约项目落地时间,减轻企业负担。区域评估在实践中有哪些亮点?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江苏省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借鉴、吸纳。

统一评估企业省时省力

早在2017年初,江苏省便出台了有关区域评估的方案,要求在环评、能评、安评等方面,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取代区域内每个独立项目的重复评价。部分开发区选取特定区域,编制区域性专项评估评审报告,5年内有效,落户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根据实际需求,分区域、分批次推进,是江苏省各地开展区域评估试点的一大特点。

扬州市编办审改处处长周秀亮介绍,该市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各自选取功能定位明确、单体项目个性化要求不高的特定区域,选择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文物、压覆矿、水资源、环评等前置性评估,由园区管委会购买服务,编制区域性专项评估评审报告。2017年底,各园区区域评估工作全部完成。

区域评估,政府“买单”。镇江新区的区域评估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由新区财政局统一支付。3个园区已完成的区域评估,一共花费130多万元。连云港市连云开发区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3项区域性评估报告,累计投入100多万元。

盐城的做法是,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组织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当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3家中介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3年,期满后重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中介服务单位。因为打包组合、统一议价,大幅降低费用。

企业不再聘请专业机构

变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的单体把关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估评审为申请前服务,有效改变了“审批繁、验收慢、收费乱”的困局。

企业不再需要聘请专业机构制作各单项评估报告,经济成本大幅缩减,效率大幅提升。连云开发区内,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个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报告,企业节约资金近120万元。扬州测算,评估成果供落户园区项目免费使用,预计可减少企业开支近千万元。今年1月到6月,扬州市已有19个项目利用区域评估成果。

从30天到一天,落户泰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时间大大节省。过去,建设项目需要分别实施这4项评估,从委托评估到形成报告文本,需要30天左右。改成区域评估后,因为国土部门与经济开发区已提前做好评估,建设项目可以直接共享评估结果,从查询到获得国土部门的免费提供区域评价结果,只需一个工作日。

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

江苏省编办审改处处长李军国介绍,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共有500多个建设项目运用区域评估结果。

去年以来,江苏省大力推行以“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为核心的“不见面审批”改革。区域评估与多图联审、预审代办、容缺受理等一系列扎实举措,共同优化了营商环境。今年,江苏省信息中心开展专题调查,83.1%的企业认为“不见面审批”带来便利。今后,江苏省还将复制推广区域评估的试点成果,加快“不见面审批”配套改革的协同推进。

记者从南通市编办了解到,该市崇川经济开发区“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环评、能评的试点,计划今年底完成。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标准体系后,将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复制推广。该市还支持鼓励各类开发园区土地勘测、地质灾害、文物保护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据《新华日报》

名词解释

“区域评估”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内容是以优化服务为目标,对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评估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形成整体性、区域评估成果,实现成果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变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的“单体评价”为“整体评价”、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政策解读

2018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通知》要求,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同时,《通知》给出项目审批改革的具体时间要求。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2019年,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试点地区审批事项和时间进一步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据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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