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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擅自更改车身颜色被罚款

本报讯 想变更车身颜色却没办理变更登记,一名车主日前被开发区交警按法律规定罚款200元。

4月24日,开发区交警五中队执勤民警在管家楼执法检查站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在对一辆沿江山北路由北向南驶来的鲁B牌照宝马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辆颜色与登记颜色不符。经询问得知,车主为了让车看起来更炫酷,花一万多元改了颜色。然而车主并不知道,变更车身颜色后还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最终,民警对车主进行了普法教育,并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恢复原貌。民警提醒,《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确规定,汽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民警强调,装扮爱车本无可厚非,但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且事先要办理好相关手续。(王 雪 潘志强 杨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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