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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深港合作机制创新

前海打造粤港澳合作发展新平台

自今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后,大湾区建设从开局起步转向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阶段。7月5日,《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优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功能。推动修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探索放宽港澳投资者在深圳设立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准入门槛、业务开展等方面的限制。

前海作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依托国务院批复的深港合作区的政策优势,以及比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在与港澳合作建设自贸试验区方面,形成了与港澳深度融合、合作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注册港企达到11555家

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注册港资企业11555家,注册资本12343.5亿元,港企作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经济支柱的作用日益显现。在入驻前海的企业中,香港企业贡献突出。今年上半年,港资企业实现增加值增长9.7%,占比22.9%;纳税总额增长 10.8%,占22.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26.6%;实际利用港资22.73亿美元,占比89.7%。

一直以来,前海为加强深港产业合作,全面高水平开放,深港合作步伐加快。

前海以深港创新城为载体,打造港资企业集聚区和转型升级引领区,目前,片区已汇聚汇丰集团、恒生银行、东亚银行、港交所、嘉里集团、周大福、新世界、九龙仓等一大批知名港企。

港交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落户前海;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正式获证监会批复以及此前已经落户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恒生前海基金公司,CEPA框架下金融业对港澳地区开放措施在前海全面落地。

在税务方面,前海服务港资港企不断推出创新措施,真抓实干力求为深港合作贡献“前海力量”。前海税务部门联合前海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了多次港资企业座谈活动,充分分析研究港资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对港企发展困难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通过走访前海港企,实地了解港企在深圳前海的发展现状,基于企业的税收数据、行业特点等方面,对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因地制宜制定纳税服务措施。

搭建扶持港澳青年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打造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推进包括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在内的多个港澳青年创业基地建设。

前海按照中央对港澳青年工作部署,结合港澳青年实际情况,为港澳青年工作探索新路径,促进港澳青年与内地的交流融合。积极搭建港澳青年参观、实习、就业以及创业的成长阶梯。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目前,前海全面支持港澳青年发展的政策体系初步成型,已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发展的“第一站”。

在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和就业方面,前海通过配套奖学金、实习资助、就业资助、专业资助、人才资助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各阶段的港澳青年来前海参访、实习、就业,引导港澳青年通过前海了解内地。前海企事业单位在港澳高校设立奖助学金可一次性给予每年最高25万元配套资助。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毕业生分别给予大专(含副学士)1万元、本科生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便利港澳居民就业创业

青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便利港澳居民就业创业。完善取消港澳居民来粤就业许可制度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在粤就业的港澳居民同等享受各类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推进完善港澳居民报考内地公务员的操作细则。

前海在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方面,给予落地前海的港澳青年初创团队启动资助、补贴场租和运营费用等创业成本、鼓励资质认定、培育重点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给予上市奖励、降低融资成本、提供风险补偿以及资助创业交流活动。对入驻前海管理局主办的创业园区,按第一年80%、第二年50%、第三年20%的比例资助企业租金和物管费用总额。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提供高达1000万元配套资助。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实现首次公开上市更可获高达200万元奖励。

在完善港澳青年发展平台方面,前海鼓励和支持港澳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专业机构、科创载体、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青年社团等各类港澳机构在前海设立运营机构,带动更多港澳青年来前海发展。培育良好的发展平台,使港澳青年能得到进步和提高。支持各类机构在前海举办港澳青年活动,举办前海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为港澳青年搭建展示平台、创造交流合作机会。对此类活动的举办方给予高达200万元资助,对创赛中的获奖团队或个人给予高达50万元奖励。 据《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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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外汇改革试点落地前海蛇口

涉及资本项目外汇资金使用、股权投资、跨境融资等多个方面

日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外汇局印发了《深入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一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其中涉及资本项目外汇资金使用、股权投资、跨境融资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助力区内企业发展。

2018年2月,深圳率先获批在前海启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抽查”,不仅简化了企业财务人员业务办理手续,节省了“脚底成本”,同时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间接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截至2019年6月末,深圳前海已有71家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办理了该项业务,支付金额折合14.9亿美元。

此次《细则》中,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扩大至整个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并降低了企业试点门槛,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新政前,试点企业需在上年度或近12个月实际纳税额大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或为港资企业。新政则取消了这一限制,只要求试点企业无相关违规记录:近一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分类结果应为A类。

《细则》提出,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而在此前,只有具备“投资”经营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才能开展股权投资,而外商投资企业想获得“投资”的经营范围很难。

现实中,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都有拓展境内业务、再投资的需求,但受限于经营范围而难以实现。新政推出后,一般外商投资企业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解决了这类企业的燃眉之急。新政有利于深圳发挥资金人才聚集优势,打造“创投高地”。

此次《细则》推出跨境融资多项便利化举措,方便区内企业灵活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首先,原选择“投注差”模式跨境融资的区内企业,可重新选择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后者可在2倍净资产限额内借用境外资金,解决了部分企业因“投注差”过小导致跨境融资额度不足的问题。

其次,放宽企业跨境融资时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只要求提款和偿还币种一致。该举措赋予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能有效解决从货币不可自由兑换的国家(地区)融资后难以提款的问题。例如,之前某深圳企业想从一家巴西机构融资,签约币种是巴西雷亚尔,由于不属于自由兑换货币,境内几乎没有银行提供雷亚尔的兑换服务。新政推出后,企业即使从货币不可自由兑换的国家(地区)融入资金,也可以自由选择其他提款货币,大大拓宽了企业的融资选择范围。

最后,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可在深圳外汇局辖内任一银行直接办理,并取消企业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制。企业可以就近选择银行办理外债注销,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据《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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