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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同意藏南镇更名为藏马镇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对青岛市《关于黄岛区藏南镇更名为黄岛区藏马镇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藏南镇更名为藏马镇,其行政区域范围和镇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批复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认真做好政区更名工作。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政策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 张希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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