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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被管”现在“我来管”

黄岛街道成立商户自治协会引导商户实现自管,首批成员40余家

□本报记者 张希文 本报通讯员 宋飞

“一、持证经营,文明守法、优质服务;二、诚信为本、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海坛岛街商户密集区,悬挂着载有8条公约的蓝色“海坛岛街商户自治公约”展示牌,引人注目。这个展示牌是海坛岛街南北干道首批40余家商户自治协会项目的一项重要成果,记录首批40余家商户共同协商出台并践行公约的历程。

据悉,为充分发挥社区辖内商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商户实现依法经营、自我管理,实现社区主导、商户自治、相互监督、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经过前期6月中下旬的走访宣传发动、7月中旬至11月上旬的探索讨论、制定方案、意见征求等近半年的准备,11月20日上午,唐岛路社区联合海坛岛街社区在唐岛路社区会议室召开了海坛岛街“商户自治协会”选举成立大会。

海坛岛街(南至海南岛路,北至澎湖岛街)门头商户经营类型主要为服务行业、美容美发、餐饮、育婴、服装、房屋中介几大类等,经过前期的意见征求,第一批40余家商户加入海坛岛街商户自治协会。“我们一定积极做好表率,积极响应各种政策,争做文明商户。”新当选的商户自治协会会长张海军表态发言铿锵有力。唐岛路社区工作人员带大家领读了《商户自治责任书》并签订。

张海军告诉记者,海坛岛街商户们非常支持成立商户协会。“商户协会的建立可以有效的督促各商户的安全生产,以门店自查互查的形式提高商户的安全意识;可以整合资源,辖区内的商户不再是孤军奋战,而是通过商户协会有机的整合在一起,这样的形式是极好的。”

“海坛岛街商户自治协会的成立,是黄岛街道内成立的第一个商户自治组织,后续将持续引导更多商户逐步加入不断发展壮大。”黄岛街道社会治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协会将有力推进社区自治工作发展,充分体现社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润滑剂作用,建立起街道、社区、商户沟通交流的平台,大家通过平台进行自律自治、信息共享、共谋发展、互利互赢。真正践行了“社会治理人人参与 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的新格局。

据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商户自治协会将实行“五个一”治理工作模式,即“一会、一牌、一书、一评、一栏”。一会指成立“商户自治协会”,一牌指制定《商户自治公约》,一书指签订《商户自治责任书》,一评指评选“星级示范商户”,一栏指“商户自治宣传栏”,通过“五个一”治理工作模式,以此为标杆,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形成以“自治为核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基层社区社会治理体制,带动广大商户、辖区居民齐心协力共建幸福宜居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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