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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出台《关于促进现代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企业上市中介费最高补助720万

□记者 董梅雪 报道

本报11月26日讯 记者今天从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青岛西海岸新区近日印发《关于促进现代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新政策对企业改制、新三板挂牌、境内外上市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运作分别给予中介费用补助,企业完成上市最高可获得720万元的资金补助。

翻阅《细则》不难发现,从完成股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新三板挂牌、沪深交易所上市、境外上市、上市再融资,企业在资本市场运作的每一环节,《细则》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说明,8条措施内容详实具体,为西海岸新区企业资本市场运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8条措施分别为:企业完成股改,市、区两级给予40万元补助(其中融资费用补助20万元,中介费用补助20万元);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市、区两级给予40万元补助;在新三板挂牌的,市、区两级给予180万元补助;在沪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市、区两级给予700万元补助;新三板挂牌、首发上市、“买壳”上市并将上市(挂牌)公司注册地和纳税户管地迁至西海岸新区的、境外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按照以上条款补助标准执行;企业对外并购重组和境内外交易所上市,因重大资产划转、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股东分红等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其实现的区级贡献额100%给予扶持;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获得青岛市外资金,按照实际到位资金额的0.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鼓励企业与驻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协同发展。

记者了解到,2016年我区发布的《上市挂牌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补助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办法》)中,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补助最高不超过660万元。“本次发布的《细则》,将企业上市中介费用补助直接提高到(上接第一版)720万元,同时更加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和对外并购重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科科长丁彦宁说。

记者注意到,《细则》较2016年《补助办法》新增两条,包括企业对外并购重组和境内外交易所上市,因重大资产划转、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其实现的区级贡献额100%给予扶持,以及鼓励企业与驻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协调发展。而对蓝海挂牌和股份制改制补助,除中介费用补助外,还增加了直接融资补助,尤其是股权融资。

“区级经济贡献等额奖励旨在减轻优质重点拟上市企业以及其高管股东补税资金压力,提振企业实际控制人和自然人大股东对外并购和上市的信心。”丁彦宁说。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政策,是对2016年《补助办法》升级再造,政策覆盖面更全、补贴力度更大、精准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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