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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迎接检查?忙评比考核?“减负20条”把时间还给中小学教师

杜绝向教师摊派无关事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教育部12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要减掉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改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意见包括六个方面20条,明确了减负内容和主要举措。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表示,减负不等于没有负担,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负担。意见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

具体来说,一是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二是要减社会事务进校园。对于扶贫任务,要运用校园和课堂,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对重大专项任务,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对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街道社区事务,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对于教育宣传活动,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对于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坚决杜绝,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三是要减报表填写工作。四是要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据新华社)

20条意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减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减 社会事务进校园

对重大专项任务,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对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坚决杜绝,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减 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链接>>教师严重违规者将终身禁教

教育部12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这一意见和2018年出台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在一起,构建起完备的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体系。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表示,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要针对新形势下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新问题,坚持综合施策,专项治理,将师德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的状态。要正视仍有个别教师顶风违纪的现实,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进行约束,通过严肃的处理措施坚决惩处,使违规者付出代价,严重的要终身禁止从教,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思想政治学习和师德素养提升面向全体教师,没有例外者。”任友群说,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引进、日常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各个方面。

针对近期发生的个别高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事件,任友群表示,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极个别教师性骚扰学生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零容忍”。教育部将进一步推动地方和高校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育引导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加大违规行为督促查处力度,并继续公开曝光,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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