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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前移,助82名务工者拿回辛苦钱

区劳动监察大队加强事先预防监管,“先工资后工程(货)款”机制保障务工者工资支付

□记者 张静 通讯员 李安娜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的监督下,安徽某科技公司将一笔欠薪发到5名务工者手上。至此,涉及82名务工者总计120余万元的拖欠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12月16日,区劳动监察大队接报:青岛某机械制造公司门口因务工人员讨薪造成交通堵塞。该大队监察员迅速赶赴现场,与公安、街道分工协作,由民警负责维护门口秩序,安抚务工人员情绪;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和街道工作人员向公司了解详情,寻找问题突破口。经了解,安徽某科技公司是青岛某机械制造公司的劳务外包公司。2018年10月至12月,安徽某科技公司通过包工头张某,陆续从河南等地招用82名务工者进场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结算工资时,安徽某科技公司和务工方对工资计发方法、考勤记录等产生分歧,引发务工者堵门讨薪。

监察员随后分别约谈了劳资双方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最终劳资双方表达了愿意协商意向。两小时后,劳动监察、公安、街道工作人员联合组织劳资双方代表进行调解,双方就工资发放标准等事宜协商一致,并约定此前离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办法,所需资金由青岛某机械公司从安徽某科技公司的外包货款中预支。随后,堵门人员撤离,相关路段交通恢复。

12月18日,在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安徽某科技公司以现金形式给在场的55名务工者发放了62.2万余元的工资。同时还为27名离职职工发放了57.8万余元的工资。

“近年来,我们积极构建事前预防监管机制,制定《劳动用工事先预防监管办法》,在异地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用工领域建立‘先工资后工程(货)款’‘工资备用金’‘用工、用人单位捆绑监察’等制度,保障务工者的工资支付。”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中,区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先工资后工程(货)款”监管要求,及时冻结外包货款支付,为事件快速妥善处置赢得了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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