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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普法人为何钟情一张老照片?

□本报记者 李宛遥

一座石头砌墙红瓦绿树的农家院落,堂屋门口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正在收拾刚刚采摘回来的几篮子山楂,再仔细看去,房门两侧赫然用水泥镶嵌着两行大字“法律是个宝 家家离不了”——二十几年前,一张照片记录了当时大山里的村庄普法情景。

“二十多年了,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是在杂志上,是一位咱们本土摄影家在小山村采风时拍摄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干警刘惠说,她拍过、看过的普法宣传照片成千上万,可每次看到这张照片都能带给她强烈的内心触动,“在农村,房门两侧是个神圣的地方,这对夫妻是怎样的尊重、信仰法律才肯将它永久地镌刻在墙壁上!”

2015年,“六五”普法结束,需制作一部普法宣传纪录片和大型普法画册,刘惠参与了这项工作:“当时这张照片又一次出现在脑海里,想推荐这张照片,因为我固执地认为这张照片最出色,温暖、淳朴、真实、接地气。可是我翻遍了所有收藏的报刊,怎么也找不到了。”

也许因为念念不忘,2016年一个偶然机会,这张照片失而复得。这一次,刘惠将它妥帖地保存在了电脑里。2019年,山东省普法办举办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与普法的故事”征文活动,刘惠写下了《一张老照片》的故事。

为何如此钟情于这张照片?“这张照片就像一份见证,见证了西海岸普法工作的变迁。”

上世纪90年代初,下乡入村普法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当时,在偏僻的小山村出现这种普法形式并不稀奇。”刘惠说,那时普法还囿于一面墙、一张嘴、一张纸。

刘惠和同事当时主要工作就是到乡镇、村庄,开展“法律咨询进农家”“法律书籍送村民”等普法宣传,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一条街和法治文化墙虽然形式固定单一,“但是效果还不错”。

互联网时代、智能时代相继走来。如今,咨询法律问题,拨打12348就能得到解答;《法律讲堂》《与法同行》等法治栏目,在电视电台上轮番播出;法治文艺演出更是送到居民家门口……这些已经成为大家习以为常的普法新阵地。“宣传媒介层出不穷,墙上五颜六色的明白纸早就过时了。”刘惠感慨道。

近几年,区司法局进一步创新普法载体,设计制作了普法手提袋、普法小毛巾等市民喜爱的物件。“把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口号设计成字样和图案,印在生活用品上,这些流动的法治元素把法律知识送进了千家万户。”刘惠告诉记者,这些物件让普法更贴近生活了,每次出去搞普法活动,都能吸引许多围观群众,大大增强了人们学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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