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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为劳动者追回损失3947万元

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强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源头预防,“一对一”服务促劳资和谐

□记者 张静

通讯员 李安娜 报道

本报讯 “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你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让我司及时避免了诸多劳动纠纷!”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薛女士携带两面写着“秉公执法 为民服务”“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字样的锦旗,专程赶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对仲裁委和仲裁员表示感谢。

原来,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职工100余人,大部分是销售一线职工,人员变动较频繁,公司管理困难较大,之前曾发生过数起劳动争议。“一对一”服务该企业的仲裁员在了解情况后,认真帮助企业梳理公司存在的问题,给予合理化用工建议。在仲裁员的指导下,该公司进行了全面整改,步入了精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快车道,为日后发展壮大拓宽了道路。

一直以来,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持续加强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源头预防,坚持将劳动争议处理关口下移,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劳动纠纷调解机制,把劳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仲裁员定点联系规模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服务企业制度,组织仲裁员一对一指导企业用工,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隐患。

定点联系服务企业的主要做法包括:定期与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座谈,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予必要的政策和法律指导,并向企业发放劳动法规宣传资料,解答企业疑难咨询;仲裁员定期走访联系用人单位,了解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新要求,做好调研工作笔记;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形式进行实时信息交流,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和互动交流服务,便于企业将本企业的集体纠纷隐患第一时间反馈给仲裁员。

据统计,2019年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全年共受理各类争议案件3601件,已按期结案3354件,按期结案率99%,涉及劳动者4534人,为劳动者追回损失3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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