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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问题找上门”到“上门找问题”

区综合执法局联合住建部门开展物业领域执法攻坚行动,打造物业管理“西海岸模式”

□本报记者 李涛

全区“办好百姓身边事”集中行动开展以来,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区住建部门开展了物业领域执法攻坚行动,该项行动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基本思路,旨在打造“行业主管—执法监管—企业实管—业主共管”的物业管理“西海岸模式”。

50个小区试点物业执法联动机制

城管执法“进驻小区”能干点啥?

“执法队员真正走进群众、融入群众,与老百姓面对面打交道,社区私搭乱建、游商浮贩等违法行为有了明显改善。”这是红石崖街道福莱社区瑞源物业项目经理助理隋愿的感受。

规划整治占道经营和游商浮贩;发现违建做到“堆料就问、见违就报、跟踪处置”;集中整治乱贴乱画、流浪狗等管理难题……城管执法工作站进驻福莱社区以来,解决了群众一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执法工作站进驻小区以来,在街道执法中队与社区、物业公司的紧密沟通、密切配合下,形成了一盘棋的合力。”福莱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负责人李元辉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办好百姓身边事”集中行动以来,区综合执法局结合已建成的城管执法工作站,实现行业指导和监督网格化,“我们对设立城管执法工作站的50个小区,先行实施联动机制试点,相关物业企业要指定二至四名管理人员,兼职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长于振杰告诉记者,城管执法工作站的设立,实现了“问题找上门”到“上门找问题”的被动处理与主动服务之变,开创了物业企业与执法部门互动互助的双赢局面。

区综合执法局还先行在50个试点小区统一设置城管执法服务台,专门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政策,曝光本小区内或其他小区的物业违法行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发挥其普法、警示和公共服务作用。

重点查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重点选取业主反映强烈、重复投诉率高、各类违规问题严重的物业小区,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及时查处,同时明确问题整改时间节点及责任人。”区综合执法局长江路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中队建立了社区包片制度,分片区确立联系人,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做好投诉举报问题跟踪回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记者了解到,“办好百姓身边事”集中行动以来,区综合执法局和区住建部门强化联动,以各镇街为主体,开展物业执法攻坚行动,针对物业领域违法行为性质和特点,重点查处基建违规类、管理履职类、监督履职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改善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针对基建违规类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组织各镇街执法中队对尚处于前期物业的建设项目,以及实施正常物业管理的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直接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于振杰说,执法过程中,区综合执法局还严格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物业企业会对小区管辖范围进行界定,执法局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协议,各属地镇街与物业企业签定协议,各物业企业依法履行市容和环境责任区责任人责任。”

区综合执法局与区住建部门将按各自职责组织各镇街物业办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要求,督导各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内乱贴乱画、私搭乱建、违法装修、地桩地锁、违规养犬等问题加强管理。

控源头抓违法管过程促整改

“物业管理的最大特点是事务繁杂、琐碎,物业管理关系到群众生活质量,大事不少,小事更多,事事不可忽视。因此,物业管理必须坚持精细化、长效化、常态化。”于振杰告诉记者,为扎实办好百姓身边事,区综合执法局不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联动工作机制,使物业精细化管理实现长效化、常态化。“办好百姓身边事”集中行动以来,区综合执法局探索建立了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架构协同管理联动平台,实施物业管理信息共享和物业违法处罚案件抄告制度,建立定期会商和业务联系人机制,形成了住建部门控源头、管过程,综合执法抓违法、促整改的工作常态。

针对物业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服务管理履职弱的问题,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区住建部门建立物业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物业企业履职尽责以及协同配合城管执法工作开展等情况,纳入区住建部门对物业企业的考核评议里;建立物业经理强制退出机制,每季度对各小区投诉举报进行分析,对投诉举报数量季度排前靠前的物业企业,责令更换物业经理,对被强制退出的或拒不执行规定的物业企业纳入商事主体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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