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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出门”服务“不见面”

西海岸新区多部门推出“不见面”服务,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2月3日是春节假期结束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岗上班的第一天。为减少人员聚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西海岸新区多部门推出“不见面”服务,方便市民群众足不出户办理政务审批、人社业务、生活交费等事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全力守护好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1、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

□记者 宋迎迎

通讯员 胡全福 报道

本报2月3日讯 今天,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作为服务市民群众的一线窗口和特殊公共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都有哪些新变化?记者今天一早来到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了探访。

通过严格的测温登记检查后,记者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在这里,记者看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大厅布局进行了临时调整,增设了安检区、隔离区,并加大了通风、消毒等防疫举措。

在一楼门口不远处,大厅专门设置了帮办代办服务区,并在显眼位置放置了服务二维码。工作人员介绍说,为满足近期市民的办事需求,大厅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由行政服务专员为市民提供代办服务,办事群众只需要扫一下服务二维码,添加服务专员为好友,留下相关材料即可离开。服务专员完成事项办理后,会将证件通过EMS免费邮寄给办事人。

据了解,作为特殊的公共服务场所,春节前后政务服务大厅是企业群众办事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并出台《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多措并举筑牢疫情防控体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办事需求和办事安全。

除了提供服务专员代办服务,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还调整优化了网络服务功能,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模式,鼓励办事群众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西海岸新区站”“青岛政务通”APP、“青岛市行政审批微大厅”或“西海岸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网上办理业务。“目前,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综合受理583项,100%实现网办;即办窗口114项,100%实现网办。西海岸新区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中99.4%的驻厅事项支持外网申报。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鼓励市民选择‘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进行政务服务办理,避免人员聚集,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胡英告诉记者。

对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市民,大厅工作人员建议先通过“西海岸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的“预约办理”模块进行预约,按照预定时间办理,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办事群众也可以通过公众号“小微知道”模块,加工作人员为微信好友,由工作人员远程指导协助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双向免费快递方式,实现办事“零跑腿”。

对于春节前预约的开标项目,大厅工作人员通过主动与相关建设单位沟通,将原定于2月3日至7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的项目都实行延期处理。“我们已经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现场提异议、确认业绩等环节调整为通过网络远程进行;取消项目经理现场答辩环节,调整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建设单位核验项目经理对拟承担项目的熟悉程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对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评标科科长范倩向记者介绍说。

2、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开放两处营业厅,宅家也能办业务

□记者 张静

通讯员 谭明堂 侯福东 报道 本报2月3日讯 今天上午,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客户服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作为服务用户的一线窗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广大用户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该集团对服务方式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该集团开放东区香江一支路18号和西区海王路1768号两个主营业厅,其余营业网点暂时关停。同时,服务大厅专门设置安检区,对于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暂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并严格执行通风、消毒等防疫举措,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业务大厅环境。

“我们也建议市民通过互联网更加快速便捷地办理水费、热费交纳及报装等业务,尽量避免到大厅办理业务。”大厅负责人陈海霞告诉记者,如确需来营业厅现场办理业务,务必佩戴口罩(一次性外科或N95口罩),做好防护措施。“网上办理业务更加快捷高效,用户在家即可完成。”陈海霞介绍,用户可通过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支付宝等多种网上平台办理业务;有不明事宜或者有辖属范围内供热、供水、市政园林环卫方面咨询、报修、投诉、意见建议等,可以致电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服务热线85112319。

3、区人社局>>连出利好政策兜住百姓钱袋

□本报记者 张静

疫情当前,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部门,西海岸新区人社局不仅推出了“不见面”服务,还连发多条政策信息,确保兜住百姓的“钱袋子”。

服务“不见面”,业务不间断

“‘不见面’服务指在疫情期间,确需到服务窗口现场递交材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邮寄递交、邮费到付或者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灵活处理。”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党委副书记李德来介绍说,对需到服务窗口领取材料的,原则上由服务窗口单位邮寄送达,确保社保业务不间断、待遇支付无影响。”例如,用人单位在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时,只需扫描提供单位派出证明和救治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部门即时办理,工伤认定结论邮寄到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直接拨付至银行卡。待疫情解除后,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为抗击疫情人员撑起保护伞

“对在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导致死亡的,明确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李德来说,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由救治医疗机构与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救治医疗机构结算;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法在法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中止,待疫情解除后重新计算时效。

劳动关系处理可延期办理

此外,该局在劳动关系处理方面也作了进一步明确。例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明确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顺延审理期限。“疫情期间,如果职工要投诉或举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问题,可登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网上投诉。”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长王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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