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办法(试行)》(青西新管办发〔2019〕38号)精神,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舞台类作品征集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拟对21件获奖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其中音乐类作品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舞蹈类作品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戏剧类作品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曲艺类作品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从2020年2月17日起至23日止)。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示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扫描件),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云海路1602号东楼323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400 联系人:薛恺
受理电话:0532-87193028
电子邮箱:hdgbdsdyk@163.com
特此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