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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处火点最高罚款100万元

西海岸出台最严露天禁烧防控新政,纳入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禁烧对象从农作物秸秆等扩大到垃圾、落叶及烧荒

◆禁烧工作由传统夏、秋收季节重点考核变全年过程性考核

◆露天禁烧纳入西海岸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记者 谭宁 通讯员 于泳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西海岸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处罚力度再加大,责任追究全覆盖,被称为最严露天禁烧防控措施。《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铁路两侧、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林场、粮库、油库等重点禁烧区为重点区域,在全区范围内杜绝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及烧荒等现象,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和财产安全。

“这次划定的禁烧范围更广了,将农作物秸秆等传统禁烧对象扩大到垃圾、落叶及烧荒,露天焚烧产生污染物较多的物质基本都被纳入禁烧范围。”西海岸生态环境分局业务二科刘玉梅介绍说,另一变化是禁烧工作由传统的夏、秋收季节重点考核变成全年的过程性考核,一旦发现火点,每处问责不少于2人,并将对辖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将露天禁烧纳入西海岸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且奖罚额度空前严厉。2020年1月1日起,镇街首发焚烧秸杆火点缴纳50万元,2处及以上每处火点缴纳100万元;垃圾、落叶等非秸杆焚烧火点,各镇街首发火点缴纳20万元,2处及以上每处火点缴纳50万元,缴纳资金由所在镇街向区级财政缴纳后,全额上缴市级。

据了解,西海岸生态环境分局制定专项执法计划,定期牵头各镇街和区公安、交通、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露天禁烧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对露天焚烧行为,由西海岸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因露天焚烧引发火灾及造成火灾隐患的责任人,由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我们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青贮饲料、食用菌生产等技术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杜绝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刘玉梅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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