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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道路取消 部分停车泊位

  □记者 王雪 报道
  本报讯 为缓解我区交通压力,提高城市道路车辆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区交警大队近期经实地调研后决定取消部分道路停车泊位。
  取消衡山路(长江路至珠江路)西侧蓝色停车泊位14个,取消道路东侧厕所停车泊位2个;取消太行山路(沅江路至嘉陵江西路)西侧停车泊位17个,取消道路东侧停车泊位15个;取消武夷山路(珠江路至漓江西路)东侧停车泊位34个。
  据了解,交警将在上述道路设置禁止停车标志,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违法乱停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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