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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自贸片区建立金融创新协调推进机制,畅通业务办理渠道

以金融力量推动涉外经济发展

  □记者 董梅雪
  通讯员 刘显高 报道
  本报讯 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自获批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黄岛支行紧扣辖区涉外经济发展实际,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实施金融试点政策创新、金融业务创新等措施,支持自贸区青岛片区涉外经济发展。
  据介绍,自贸区青岛片区获批后,人民银行黄岛支行成立了金融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参与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7个领域的30项工作任务,其中,将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等11项任务作为金融改革试点攻坚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支行相关科室,要求相关科室有计划有步骤限时完成。
  “支行先后3次开展自贸区青岛片区推进工作调研、5次召开自贸区青岛片区金融机构业务对接会议,组织银行机构深入学习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梳理提出自贸区青岛片区外汇政策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改革事项清单上报青岛市相关部门,成功协助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争取批复9项自贸区青岛片区外汇试点政策,从政策层面,畅通了自贸区青岛片区企业享有的业务办理渠道。”中国人民银行黄岛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黄岛支行还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了自贸区青岛片区金融创新协调推进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从聚焦金融资源、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吸引金融机构落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据统计,自贸区青岛片区成立以来,片区内6家支行创新设立的“小微宝”、“e抵快贷”等线上或线下信贷品种达37项,在对外服务方面,“一次办”、“限时办”已成为服务常态。部分创新业务已走在山东省前列,如,青岛银行为自贸区青岛片区企业办理了首笔中国-新加坡货币互换项下新元融资业务,青岛农商银行成功办理山东自贸区内首笔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账户)的不落地业务。
  金融创新协调推进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优化了自贸区青岛片区金融生态,自贸区青岛片区已成为吸引资金的新高地。截至目前,自贸区青岛片区内已引进金融项目22家,其中银行机构6家、股权投资机构14家,融资租赁1家,企业22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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