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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宣判两起涉黑涉恶案件

  □记者 李宛遥 通讯员 王娟 报道
  本报7月21日讯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今天,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其中,被告人张某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余团伙成员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赵某刚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区法院坚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三年为期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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