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购买人防车位
产权如何划分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 王一
随着城市化发展,私家车数量与日俱增,小区车位逐渐紧张,一些新建小区利用地下空间,建起地下人防停车位。那么,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有何区别?权属应该归谁?市民张女士就因购买的人防车位权属问题与房地产公司产生纠纷,最终双方诉诸公堂。
2016年,张女士与某房地产公司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条款,双方还签订了车位买卖协议,张女士缴纳车位款9万元。在房地产公司售完小区所有房屋后,张女士认为其已不具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小区车位使用权自然转移给全体业主,遂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车位费9万元。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张女士购买的并非普通车位,而是人防车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地下停车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转让、出租、经营,收入归甲方”,据此认定房地产公司保留了对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利。对此,张女士却主张,房地产公司利用优势地位提供格式条款,将小区内附属停车位处分权和收益权约定为其所有,向业主收取停车服务费用行为不合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国家,房地产公司作为投资者享有车位使用权和收益权,将车位出卖给张女士是对车位使用权的让渡,收取车位款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且双方买卖行为系真实意思表示,属有效合同行为。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最大的区别就是产权问题,普通车位可办理产权证,而人防车位业主只有使用权。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时,通常会对小区车位、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属进行约定,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对车位产权归属、日常维护管理、征收征用处置方式等问题进行明确,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