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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元!

在校大学生可申领就业能力提升补贴

  □记者 张静 报道
  本报10月15日讯 记者今天从西海岸新区人社局了解到,为鼓励在校大学生拓展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21号),凡是符合条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读大学生,最高可申领2000元的就业能力提升补贴。
  具体的补贴对象是自规定实施之日(2018年12月15日)起,在青高校统招全日制非毕业年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生源在校大学生,在读期间通过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
  据悉,申请人取得的职业资格须纳入《在校大学生职业资格(工种)补贴目录(试行)》。其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生,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需注意的是,在校大学生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补贴。
  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实行即时申报、按季发放(每季度末发放)。申领程序为,申请人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毕业前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报系统,根据提示上传材料,并对提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由区人社部门对申请人的学籍、生源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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