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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示首届“琅琊文艺奖”非舞台类拟获奖作品评审结果的公告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办法(试行)》(青西新管办发〔2019〕38号)文件要求,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非舞台类作品奖和成就奖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对拟表彰奖励的36件获奖作品和2项成就奖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8日止)。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示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扫描件),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云海路1602号东楼323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400 联系人:薛恺
  受理电话:0532-87193028,电子邮箱:hdgbdsdyk@163.com
  特此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文艺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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