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文章内容

我区落户政策大幅放宽

◆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享受与中心城区同样政策◆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保年限限制,实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


  □本报记者 王雪 本报通讯员 齐林新
  3月15日,青岛市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继续放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四个中心城区,大幅放宽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三个城区,全面放开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三个县域”的思路,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政策。明确了五大类落户途径: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
  针对西海岸新区来说,在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方面,享有同中心城区同样的落户政策。西海岸作为城区,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同时,创新城区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本市以外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在城区城镇区域实施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在城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租赁房屋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在城区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此次青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四大突破,具体表现为:取消了居住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增加可落户房屋类型;在城区实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也就是有稳定职业或租赁住房都可以办理落户,从而畅通了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单位集体户、无亲属投靠等人员落户渠道;放宽集体户亲属投靠落户限制,取消父母投靠子女年龄限制、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婚姻状况的限制;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门槛。
  本轮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在城区有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的人员来说,可以真正实现“想来可来”,有利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人口对城市发展贡献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充分人力资源保障。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