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 张延华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十四五”发展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在2035年远景目标中又提出了一系列“以人民为中心”的更高要求,强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的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与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理想和价值追求是一脉相承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在发展动力上,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目标追求上,强调全体人民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成果;在评价标准上,强调把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美好生活作为检验现代化成效的根本标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也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中国共产党百年来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这一伟大目标。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成为我们努力奋斗的目标,充分说明党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近期规划和远景谋划,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深刻彰显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这要求我们必须继续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无限的创造力和无穷的力量。要如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凝聚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而不懈奋斗。
人民生活是否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否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是评判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是否真正实现的根本标准。在作出具体工作决策和执行决策时,要充分体现民心民意,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地实现,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在治国理政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是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在党的全部活动中的系统运用,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归纳,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就要始终坚持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中。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强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要充分了解群众意见、汇集群众智慧,决策执行的过程也要接受群众监督,决策执行的结果更要经得起群众的认可与实践检验。
总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建议》中把“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真正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的和归宿。要实现这一系列美好目标,就需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全面协调地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现代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作者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党校人文社科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