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文章内容

黄岛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及典型案例

7年受理知识产权案2428件

  □记者 李宛遥 报道
  本报4月26日讯 今天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和2020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根据报告,黄岛法院自2014年3月起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截至2021年4月份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428件,其中2021年受理案件486件。2014年至2021年4月份,黄岛法院审结了“七匹狼”“路易威登”“易捷”“潍柴”“英雄”等知名商标的侵权案件和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新类型案件。在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商标权纠纷案件分别占民事案件总数的49%、26%、22%。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著作权合同纠纷等占比较小。
  报告指出,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案件数量的迅速增长,说明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受保护的智力成果数量不断增加,商业活动日趋活跃;刑事案件数量总体不多,亦呈现上升趋势,案件多来源于权利人或消费者举报,这也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2014年至2021年,行政案件仅受理1件,体现了我区行政机关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认真对照区委要求,逐项落实到位,行政保护取得显著效果。
  针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和新类型案件增多的发展趋势,黄岛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知名品牌、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2020年与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岛海关等有关部门联合签发了《关于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
  除了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黄岛法院还公布了2020年3起典型案件,涉及多个知名企业及品牌。其中,詹某通过网络销售含有假冒“贵州茅台”“茅台王子酒”“五粮液”“梦之蓝”“海之蓝”“天之蓝”商标的白酒,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