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文章内容

叉车“冒黑烟” 收到环保罚单

  □记者 谭宁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西海岸生态环境分局开出2021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的全市首张罚单。
  该局执法人员在办理政务热线信访件过程中发现,某物流企业厂区内存在疑似使用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装卸作业情形。执法人员随即对该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逐一排查。经查,该企业厂区内的5台在用机械设备中,有1台环保编号为环2-FBE***69的叉车烟度值为1.33m-1,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类限值要求。执法人员遂对违法主体做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超标排放机械,并对设备进行维修。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