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黄岛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刘华明——
真情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践初心

刘华明(中)为当事双方调解纠纷。
□本报记者 李宛遥
刘华明,1979年9月出生,1998年5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青岛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青岛市黄岛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青岛西海岸新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会员,西海岸新区总工会、黄岛区人民法院的特聘调解员、山东省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10余年间,刘华明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模式化解了多起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零距离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年均调处矛盾纠纷4000余件,先后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一腔真情投身调解工作
“人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矛盾纠纷,不可能每次产生矛盾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这个时候,人民调解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7月3日,记者见到了刚刚获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刘华明。他告诉记者,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他来说这是一份充满社会责任感、自豪感的工作。
“我其实也是‘半路出家’,在这之前的老本行是司法鉴定。”刘华明告诉记者,“2012年,我亲眼目睹了一场医患纠纷,明明应该站在‘共同战胜病魔’战线上的患者和医生,却因为缺乏沟通和理解而相互对立,当时我内心很受触动,不久后,在一个机缘下开始了调解工作生涯。”
从最开始调解医患纠纷,到后来调处邻里关系、劳动关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赔偿等各类纠纷,10余年间,刘华明一直奔走在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线。他和团队共同成功调解案件3万余件,调解成功履约率99.9%,约29.7%的民商事案件被挡在诉前,为当事人节约直接诉讼费用2000余万元。
曾有人问刘华明为何要做调解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还是无偿付出。“这份工作让我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它带给我的自豪感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刘华明说道。
练就真功化解群体纠纷
2018年成功化解“某重大欠薪案”;2019年成功调解“某公司集体欠薪案”;调解成功的“某公司物业纠纷案”“某劳动人事争议案”先后获评“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刘华明时刻以党员身份要求自己,以“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为工作方针,极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近年来年均调处矛盾纠纷150余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均在10件以上。
“2017年的‘某重大欠薪案’涉案职工达216人,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案情极其复杂,事态紧急。”刘华明说,案件受理后,他带领团队提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办案策略,为案件的成功调解夯实了基础。最终,该案在两个月内成功将涉案职工的工资全额索回,且同时将企业盘活,职工又重新得到安置,获得了新的工作岗位,办案结果受到各界高度认可。
创新机制助力法治建设
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也更加复杂多样。刘华明在积累大量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凭借对工作的执着和脚踏实地的干劲,不断地为推动新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他先后创建了交通事故纠纷诉前“一站式”调解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海事纠纷化解、联合区人社局打造“人民调解与劳动稽查联动”机制等新工作模式,通过创新调解机制既保证案件公正,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费用,更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和认可,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励,能成为一名调解员我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响应党的号召,不辜负党对我的教育,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底,坚守我的信念,努力前行。”刘华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