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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要依法,违法零容忍

红石崖街道持续打击违规上访行为

  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这项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治框架内。通过信访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必须依法依规;若超出合法范围,就会演变成违法犯罪,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例1】
  基本案情:
  杨某友(男,48岁),红石崖街道大杨村村民。因土地征用面积、补偿费用问题,自2019年12月份以来多次违规上访,不依照法定程序逐级提出信访诉求,坚持反复进京越级非正常上访,借此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企图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2021年5月17日,杨某友进京上访被劝返后,向红石崖街道提交《胶南市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编号48号,鉴证编号000100)》,经工作人员严格核实,其提交的合同为变造国家机关文件,不予认可,杨某友对街道的答复意见不满,表示将以同一理由继续缠访闹访。
  2021年6月2日,公安机关介入展开调查。经调查,确定杨某友所提交《胶南市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编号48号,鉴证编号000100)》属于变造公文。
  处罚结果:
  2021年6月11日,因杨某友使用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之处罚。

  【案例2】
  基本案情:
  王某月(女,57岁),红石崖街道逄家村村民。其女儿在青岛市李沧区一妇女儿童医院生产时发生医疗事故,该事件属事责任为李沧区。2021年5月份以来,王某月不依照法定程序逐级提出信访诉求,坚持反复进京越级非正常上访,借此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以解决个人诉求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2021年5月26日,街道党政成员约谈王某月,详细了解案情;6月2日,红石崖街道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反复的思想教育和劝阻,王某月仍表示要继续以同一理由缠访闹访;6月5日,王某月进京越级上访后被红石崖派出所依法训诫,承诺重大节日期间不再违规上访;6月13日,王某月再次不顾教育和劝阻,同逄某某前往北京越级上访。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同时,逄某某也被公安机关依法训诫。
  政法部门提醒,表达诉求是公民权利,但向政府机关反映的前提是合理、合法。无理要求莫缠闹,非法上访不可取。希望大家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做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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