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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 实行动态上报制度

  □记者 张静
  通讯员 韩洁 报道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制定发布《关于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裁减人员条件、裁减人员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要求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执行严格的报告制度。
  《意见》施行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指导用人单位依法按程序裁减人员,并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工作台账,实行裁减人员动态上报制度。同时,对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实行网上报告备案制度,用人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青岛市人社e服务“三化”系统进行网上报告备案,确保裁减程序规范,裁减方案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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