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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岁儿童开打新冠疫苗

在校在园儿童到指定接种门诊接种,接种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非在校在园儿童可就近到接种门诊接种;监护人可请假陪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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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静 通讯员 段勇 韩莉 报道
  本报11月1日讯 记者今天从区卫健局获悉,为尽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工作安排,新区即日起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第一剂在11月25日前完成接种,第二剂在12月25日前完成接种。
  据悉,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是整个人群构建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临床试验数据表明,3-11岁儿童接种疫苗之后,其安全性和12岁以上人群相似,中和抗体阳转率高,免疫原性好,接种后不良反应主要为接种部位疼痛和发热等。
  现阶段获批在3-11岁儿童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中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灭活疫苗。六个企业(长春生物、成都生物、长春祁健、兰州生物、北京科兴、大连科兴)为以上企业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分包装,其出品的新冠病毒疫苗亦可用于3-11岁人群。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需接种2剂次,2剂次间隔建议≥3周,第2剂应在首剂接种后8周内尽早完成。
  此次接种,在校在园儿童将由学校(幼儿园)通知,到指定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具体时间以学校、幼儿园通知为准;非在校在园儿童可到居住地附近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3-11岁人群接种时如父母不能陪同,应由其监护人委托其他成年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知情同意书。监护人及3-11岁儿童可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作为事由,向所在单位、学校请假,并在完成接种后持接种凭证向所在单位、学校销假。监护人所在单位及儿童所在学校应予以支持。
  新冠病毒疫苗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间隔14天以上,同时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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