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自己正,办案才能正”
——记黄岛法院民三庭庭长李红松

李红松。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 刘阳阳
在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三庭庭长李红松,大家都赞扬不已。她曾审理黄岛法院知识产权庭成立后首起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将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相结合,推动了西海岸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作为一名民商事审判法官,李红松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将满腔热忱投入审判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良好口碑。她先后荣获“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十佳优秀干警”等荣誉称号,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勤思笃行收获好评
2014年3月,黄岛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李红松积极参加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中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在审判实践中摸索总结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验。2014年4月,李红松作为主审法官,审理了黄岛法院知识产权庭成立后首起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李红松善于思考总结,及时将审判工作经验转化成理论成果。她撰写的《商标侵权案件中通用名称的认定标准问题》,在山东高院知识产权理论研讨论文集中发表;撰写的上海某餐饮管理公司诉胶南某豆浆店商标侵权纠纷案案例与裁判文书,获得青岛法院2018年典型案例及裁判文书优秀奖。
此外,李红松审理的被告人封某某、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入选山东省2015年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2019年以来,李红松每天至少开2次庭,共审结案件1176件。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她总是兢兢业业,做到快审、速调、快结,增进群众对法律的信心、对法庭的信任、对法官的信赖,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疫情期间,李红松充分利用智慧审判系统,率先实行网络调解先行机制。对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她在庭审前先行组织当事人通过微信、网络庭审平台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直接出具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提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证据交换,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
强化责任牢记操守
“作为一名法官,就要审理好每一桩案件,把司法公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为履行一名法官的神圣使命,李红松时刻警醒自己,强化责任意识,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对待、公正审理。在审核证据时,她对每一项证据都反复推敲,发现问题及时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确保证据链条清晰、衔接紧密。在审判过程中,她严格执行程序法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李红松说:“作为正义化身的法官,要想公正地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仅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更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只有自己正,办案才能正。”工作多年来,她时刻要求自己坚守廉政纪律,牢记职业操守,珍惜法官荣誉,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力求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