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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设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每年安排一亿元资金进行支持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两千万元

  □记者 王雪 报道
  本报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助推新区企业、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实现突破式、跨越式发展,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聚焦新区海洋、新一代信息技术、“四新”经济等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每年由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资金进行支持。申报单位须为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
  资助额度上,单个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预算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预算总额的三分之一,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0万元。已取得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没有区级财政配套资助要求的,直接按照资助金额给予1:0.5配套,最高资助1000万元。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遵循“需求导向、突出重点、公开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每年度根据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分领域分批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委托第三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单个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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