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养老金将提前至本月底发放
□记者 张静 报道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西海岸新区人社局了解到,2022年3月应发放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定期待遇,提前至2月底前发放。
据悉,2月26日至3月20日,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为了不影响退休人员的相关权益,3月份的养老金将提前发放,4月份恢复正常。2月21日-3月14日新增失业人员应在3月份正常发放的失业金,在4月份进行补发;3月15日之后申请失业金,审核通过的,在4月份正常发放。3月21日0时起,各项业务全面恢复正常。
据了解,暂停服务期间,人社服务窗口正常提供咨询业务,手工受理业务申请;参保单位或个人急需出具社保参保证明的,可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停机前,尚未完成社保待遇审核的,将在系统恢复后及时审核,审核通过的,在4月份予以补发。参保单位因缴费基数申报、系统切换停机原因未及时完成1-3月份申报核定的,可在4月份进行申报核定,免征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