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对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部署
包容审慎监管助力“四新经济”
□记者 王雪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下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2022年度市场监管系统的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部署。
记者了解到,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从任务发起、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全程留痕,做到过程可查、责任可追。今年抽查工作“全覆盖”省、市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包含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明确了检查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满足了对一般监管事项和重点监管事项的抽查。
“今年,我们将全面落实《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采取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和全覆盖抽查。
区市场监管局还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深入推进对“四新企业”的包容审慎监管。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对“四新企业”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能够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化报送、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实现的,能够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的,可不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认定中,实际住所(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通过登记或公示的联系方式能够联系到的企业,责令其限期变更登记,在期限内改正的,抽查结果不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醒其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信用修复。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同时,区市场监管局还将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调研企业困难、诉求以及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服务有机结合,做到“监管”和“服务”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