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出炉,提出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本报记者 谭宁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美丽中国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日前,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推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打赢“十五个攻势”和“1+1+8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划》,到2025年,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不断上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山水城林田海岛湾”的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愈加健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稳定安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新区建设“全省半岛城市群增长极”的定位相适应。
全面提升水质水量水生态
到2025年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蓝天、碧水、净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硬指标。
“十四五”期间,新区将打好升级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空气质量提升为目标导向,开展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排放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共同减排。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达到青岛市下达的指标值。
同时,在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综合控制机动车和港口船舶污染等方面协同共治。到2025年,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20年削减10%,大宗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综合改造达到100%,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100%,喷淋设施覆盖率100%,裸土绿化整治全部完成。
在全面提升水质、水量、水生态方面,开展重点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城镇排水管网、入河排污口全面摸排,实现“一口一档”。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湖长制,不断提高河流水质稳定达标保障水平。
提升城镇和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水平是关键。城镇方面,到2025年,基本建成路径完整、运转高效的污水收集系统,新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7.82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5%以上。
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实施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在加强土壤污染管控、治理和修复方面,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的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全过程监管。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在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方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体系要求,推动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空间开发格局。严格落实重点经济功能区全过程环境保护,强化环境准入条件约束,建立“企业-园区-管理者”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并适时开展跟踪评价。
今年初,灵山湾荣获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成为新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样板。《规划》专门提出,凭借海洋攻势打造“美丽海湾”,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以海定陆,实施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加强风河、镰湾河等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强化海洋污染防治,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综合治理,提高唐岛湾、灵山湾等公众亲海区域环境综合质量。到2025年,海水浴场水质达标率达90%,全面打造出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物丰的“蓝色家园”。
《规划》提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到2025年,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0%以上,保证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针对农村污染物处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水平。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废旧农膜力争全部回收。
建立健全防控体系
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全过程管控,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鼓励企业之间建立优势互补、责任明确、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应急资源互助模式;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强化环境应急领域智慧化、信息化建设。
一支高素质的生态环保铁军,是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中坚力量。在夯实执法力量方面,充足配备基层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组建“专职+专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队伍,充实执法队伍;深入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落实全员全要素执法机制,加快区级、街镇环境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创新执法方式方面,完善污染源实时自动监控体系,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抽查;结合智慧环保建设、排污许可证核发、信用监管等,为重点监管企业发放“健康码”,实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透明。
《规划》还提出,要强化公众环境监督与参与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公众舆论监督机制,利用微信、微博、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渠道开展公益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监督。